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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知道。”
戚悦是真不知道。
如果按照霍词的推测,两个原主是恩爱的情侣,即便失忆了还在潜意识里爱着对方。霍词那边的确是这样,一直在寻找。
可她这边不一样,在她的记忆里,原主就是一个惨惨的,被亲戚夺走家产,而且被养坏,最后意外失身,决定自暴自弃,在繁华大都市混日子,日常打孩子,最后想傍大款,侥幸的傍成功
总之,并没有想去找“某个男人”的念头。
也不对,原主总觉得傅司景配不上她,她配得上更好的。这算吗?
戚悦不懂了,如果这是一本书,可剧情早就歪得没眼看了,现在这是怎么回事,她也搞不清楚。
武力值再牛掰,终究也是会老会死,会疼会饿的人类,也会有疑惑,不懂,烦闷的问题。
在霍词视角里,此刻的戚悦和一般的小姑娘没什么不同,微微拧起的眉,就像是上学时候遇到了不会做的题目。一缕长发悄悄落在耳边,发梢弯出俏皮的弧度。
其实,他印象里的戚悦,是个小孩。
他和她,只是一面之缘。
那年,他十七岁,戚悦才七岁。
后来,他二十多岁就英年早逝,那时候戚悦大概还在上中学,他到死都没有再见过,或许戚悦早就把他这个不重要的路人甲忘记了。
事实证明,戚悦就是把他忘了。
来到这里做了十年的植物人,脑子里有两段不同的记忆,渐渐的,他也把曾经的事和人遗忘了。
他上辈子坟头的草都要长成半人高了,戚悦也长大了,长成了成熟的大姑娘,来到了这个世界。
重新遇到了他。
唤醒了他埋藏在心底的回忆。
霍词用一只手撑着脑袋,安安静静看着她,等着她想事情。
视线不由自主的落到她脸上,天生的狐狸眼在低垂的时候更显妩媚,眼睫毛像黑色的软毛细刷,弯弯的,扫的他心尖发痒。
耳朵热乎乎的,他狐疑的用手搓了搓,突然意识到什么,后背一僵。
“啪——!”他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。
败类!
禽兽!
无耻!
他的一巴掌并没有收住力道,戚悦被吓了一跳,瞪他:“你在发什么神经?”
霍词笑得僵硬,眼神飘忽:“有一只蚊子在吸我血。”他打蚊子呢。
戚悦也没有刨根问底,把日记本,和他手边的“情侣照”收起来,“想再多也没用,走一步看一步吧。”
“不过我想去见见蓝灵说的那个海哥,不管怎么说,都该给他一个教训。”
“还有何志高,我答应蓝灵帮她赶走渣男,她给的消息很有用。”
“雨晴请我去看珠宝展,毕竟我也是股东之一,也该去看看。”
“公司的新剧开拍了,新签的那几个艺人还不知道争不争气”越说越觉得自己很忙,脚步也略微沉重起来。
霍词正襟危坐,看似在认真的听,实际上心思早就飘远了。
当晚,他做梦了。
比城堡还漂亮房间,精致复古的欧式大床。
能打死一头牛的女孩红了脸,软倒在他怀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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